一、受理机构
综合处 办公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西路28—1号 邮政编码:250014 受理时间:08:30-12:00 13:00-17:00(工作日) 联系电话:86061732 传真:86902739 电子信箱:sdws@sdfao.gov.cn 二、申请条件 除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本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 三、申请方式 1.电子邮件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),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。 2.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),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(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)。 3.传真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),通过传真方式传至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。 4.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,当面递交申请表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提出,由省外办代为填写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 四、办理流程 参见《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.pdf》。 本办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根据需要,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。 本办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。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本办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。 本办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,能够立即答复的,将立即答复;不能立即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请人。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。 本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 五、收费标准 本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目前暂按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(暂行).doc(暂行)收取。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,确有经济困难的,本人可向本办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,并填写《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》相关栏目。 附件: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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