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直有关部门、单位,有关高校,企业,各市外办:
《关于对赴外国管辖海域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》印发实施以来,在规范涉外海洋科研活动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结合当前涉外海洋科研新形势新要求,为持续规范做好相关工作,现重申该文件有关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政策规定,严格遵照执行。
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8月19日
(联系人:王广洋;电话:0531-51778762)
附件:关于对赴外国管辖海域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通知.pdf